几年前的报案现场,当事人焦急地试图说明虚拟货币被盗的经过,而执法人员则可能回应“这个东西在中国大陆不受保护,不是合法财产”。但如今,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表态的出现,这一切正悄然改变。
202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转发的《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一文,首次系统性提出了涉案虚拟货币的合规处置路径,这篇文章被视为官方对虚拟货币财产属性的重要定调。
01 司法态度转变
长期以来,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在国内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一方面,监管机构明确否认其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禁止相关兑换、定价和发行融资等活动。
另一方面,理论与实务界对虚拟货币是否属于财产却形成多种观点,包括否定财产说、非法财产说和合法财产说等。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的明确表态正在改变这一局面。法院首次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具有相应的财产属性,在司法实践中已基本形成共识”。
这一表态直接解决了虚拟币涉案领域的两大难题:虚拟币被盗后立案难以及涉案虚拟货币处置难。
02 法律定性分歧
关于虚拟货币的法律定性,民事领域和刑事领域存在明显差异。在民事案件中,法院普遍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
相关交易行为通常被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多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在刑事案件中,多数法院则承认虚拟货币具有“刑事财物”属性。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虚拟货币的故意,并实施侵害行为,可构成诈骗罪,其所非法获取的虚拟货币应认定为犯罪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单纯的“持有”虚拟货币行为在我国并不违法。个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于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虚拟货币进行非交易性持有,尚不构成法律风险。
03 司法处置的创新路径
针对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官方提出了两条合规路径。第一条是境外合规变现机制:对需要退赔被害人损失或予以没收的虚拟货币,可探索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备案、监管下进行处置。
具体做法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在境外虚拟货币合法的司法管辖区,通过合规持牌交易平台,将虚拟货币按市场价格兑换为法定货币。变现后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办理资金转移。
第二条是 “黑洞地址”销毁机制。对被用于犯罪且危害国家安全的隐私币等特殊虚拟货币,可以转移至无法提取的地址进行永久销毁。这条路径为处置涉恐、涉诈等高风险资产提供了合理解决方案。
04 民事纠纷处理的类型化
涉虚拟货币的民事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已形成一定的裁判模式。这类纠纷主要分为几种类型:
· 合同纠纷:如买卖、委托合同纠纷,法院普遍认为相关行为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政策而无效。
· 民间借贷纠纷:涉及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的借贷行为,裁判观点存在分歧。
· 不当得利纠纷:通常因投资虚拟货币产生现金交付问题而引发。
从当前司法实践来看,无论何种形式的虚拟货币纠纷,多数法院基于严格监管政策,认为相关纠纷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并驳回起诉。
仅少数法院会进一步审理无效行为的后果,依据双方过错分担责任,按照公平原则保护当事人利益。
05 继承与财富规划
随着数字资产日益普及,虚拟货币的继承成为不可回避的法律问题与现实问题。《民法典》第1122条对遗产的定义采用概括式立法模式,将遗产定义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为虚拟货币等新型财产被纳入继承客体提供了可能。
虚拟货币继承面临多重现实困境:
· 证明难题:基于区块链去中心化、匿名化的特点,虚拟货币的“权属证据”不是传统的法律凭证,而是私钥、助记词等技术性信息。
· 继承机制障碍:虚拟货币的存放地点(交易所或钱包)直接影响继承的难度和流程。
· 技术门槛:私钥即所有权,没有私钥任何遗嘱都难以执行。即使继承人掌握了私钥,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 估值与分割困难:虚拟货币价格剧烈波动,给遗产估值和公平分配带来法律难题。
06 案由确立与司法管辖
202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增加“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为第一级案由,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一变化将虚拟货币、数字藏品与网络游戏装备等一并纳入网络虚拟财产的范围。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合同纠纷已明确纳入互联网法院的集中管辖范围。
案由的独立设置与程序上的可诉性,不等同于司法机关对虚拟货币相关活动行为合法性的实体背书。最高法研究室已明确阐释,设立新案由的核心目的在于“有助于精准分案、科学统计和研究分析”。
07 实务操作建议
对于虚拟货币持有者,为避免法律风险并确保财产权利,可考虑以下实务建议:
明确记录虚拟货币资产的存在与数量,包括资产种类、存储位置、公钥地址等关键信息。安全保存私钥、助记词等关键数据,可采用硬件钱包等相对安全的存储方案。
考虑制定数字资产继承方案或信托安排,通过将钱包所有权转移至信托名下,实现虚拟货币的专业管理与安全传承。
同时,应持续关注交易平台政策及监管变化,了解平台运行规则及相应监管政策,以应对可能的风险和变化。
全球范围内,司法体系对虚拟货币的认知正在逐渐成形。印度马德拉斯高等法院在2025年10月作出裁决,认为加密货币符合法律上“财产”的定义,能够被拥有、转让和以信托形式持有。
在中国,尽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严防利用区块链等加密技术逃避监管”,但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新增案由、明确管辖的方式,为虚拟货币纠纷的审理提供了程序框架。
虚拟货币的司法保护之路,已经从“无名之诉”走向“独立案由”,未来还将随着典型案例的不断涌现与裁判规则的逐步完善,形成更加成熟的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