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大学城含浦科教园(本部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金山桥培文路(方舟校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710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南方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执行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近年来,学校的办学成绩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全省高校党建‘标杆院系’”“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市级‘党建+教学实践’先进党组织”连续三年“长沙市就业先进院校”等荣誉称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志愿填报
第八条高职单招的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附件: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下载打印)
附件: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 退役军人.pdf
附件: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 - 农民工.pdf
附件: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 - 新型职业农民.pdf
附件: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 - 下岗失业人员.pdf
附件: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 - 企业在岗人员.pdf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2026年单招总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最终计划数为准,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D类招生计划180人,E类招生计划20人。下表招生专业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专业组、组内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智慧城市管理技术 | 9800 |
医养照护服务 | 12800 |
建筑工程技术 | 12800 |
旅游管理 | 13800 |
市场营销 | 13800 |
口腔医学技术 | 14800 |
大数据与会计 | 14800 |
建筑室内设计 | 14800 |
低空智联网技术 | 14800 |
低空安全与技术 | 14800 |
低空物流技术与运营 | 14800 |
低空飞行器装备技术 | 14800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14800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15600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15600 |
民航运输服务 | 15600 |
电子商务 | 15800 |
建筑消防技术 | 16800 |
空中乘务 | 1680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1680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168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68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6800 |
智能机电技术 | 168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6800 |
动漫制作技术 | 16800 |
社会体育 | 16800 |
运动训练 | 16800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8600 |
软件技术 | 18600 |
体育艺术表演 | 18600 |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七条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筹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命题、组考和评卷等工作。
第十八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A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2.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每门课各100分),文化素质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招生网(http://zs.nfdx.net/)公布。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负责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3.D类和E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第十九条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A类考生:综合成绩=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针对不同考生类别的职业技能测试,实施分类命题。A类和B类考生,分别使用对应的试卷进行测试;D类、E类考生与B类考生共用一套试卷进行测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两部分共同构成。其中A类、B类考生在高职单招中的综合成绩满分为600分,而D类、E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我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官网和微信服务号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6年2月7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送交至学校招生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120011,联系QQ:71180509或将原件扫描件发邮箱71180509@qq.com)。学校将在招生网统一向社会公示5日。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预计2026年8月中旬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见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争夺赛、冠军总决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奖、银奖、铜奖)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的,可免试录取到有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2.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未完成计划专业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第二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说明: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2.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三条根据省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时间为2026年3月7日-1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3月12日-13日自助打印准考证,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http://zs.nfdx.net/),联系电话:0731-88120011,联系QQ:71180509。第二志愿缴费时间等将另行公布。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四条A类考生和B类考生的类别确定以及A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二十五条第一志愿录取时,首先录取D类和E类的考生,如D类或E类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到A类或B类招生。
第二十六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按照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各类别考生专业确定规则如下:
第二十七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D类和E类考生录取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二十九条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三十一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4月7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一志愿的录取结果;4月30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二志愿的录取结果。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成绩、公示拟录取考生情况。
第三十三条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等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涉嫌违法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语言能力进行报考。
第三十七条资助政策,如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等,金额分别为10000元/年、6000元/年、4800元/年、3700元/年、2600元/年不等。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第三十八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含艺术体育特长生和五类社会人员)均须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5〕21号)文件要求参加湖南省2026年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三十九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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