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已入驻综保区,却在报关申报时对着“1210”“5034”“9610”等数字代码感到困惑?是否担心因填报失误,影响通关效率乃至政策红利享受?综保区的创新功能,最终都通过一个个海关监管代码在报关单上落地实现。这些四位数代码,实则是企业合规畅行、降本增效的 “通关密码”。为此,我们全新推出 《海关监管代码》 系列文章,将系统拆解这些代码的含义、应用场景与实操要点,助力企业真正把政策“用对、用足、用好”,让货物通关更顺畅,业态拓展更精准。
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报关自动化系统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二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二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一般贸易。
■本监管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3.个体工商业者委托进口的小型生产工具;
4.旅游旅馆、酒店进口营业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
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6.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贷款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7.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8.国内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
9.经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供自用的货物;
10.经营免税品和免税外汇商品的企业购进自用的手推车、货架等货物;
11.外籍船舶、飞机在我国境内添加的国产燃料;
12. 对台间接贸易进出口货物。
■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代码为“3010”(货样广告品A)、“3039”(货样广告品B);
2.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经批准临时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9739”;
3.进料加工贸易中,对方有价或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0420);
4.运回国内对外承包工程期间在国外获取的机器、设备,监管方式代码为“3410”;
5. 境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方以实物产品抵偿我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如钢材、木材、化肥、海产品等),监管方式代码为“3410”。
在综合保税区内,“0110”代码主要用于连接区内与国内市场的“二线”进出口业务。核心场景有两个:
企业实操中需把握三个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