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10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陕西省政府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6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陕西省政府共同设立,用于资助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一般困难和特别困难两档标准,资助额度为每人3200元/年和每人4200元/年,覆盖学校25% 以上的学生。全日制退役在校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3700元/年。
「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设立,设明德之星、终南之星、领航之星、引领之星四档,覆盖学校35%以上的学生。每年评定一次,用于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200-2000元/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各省教育厅开设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每年可以申请最高额20000元的助学贷款支持,用于资助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学生毕业后按实际情况20年内完成还款还息。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当地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入学时持助学贷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自愿冲抵学费即可。
「筑梦奖学金」由国家开发银行联合省教育厅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校期间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生,且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4000元/年。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专科生按照学生每年实际缴费情况给与学费补偿,超出国家资助政策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园勤工助学活动,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按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所给予的特殊性、临时性、一次性资助。
「金叶明德奖学基金专项资助」对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金叶明德奖学基金提供专项资助,基金通过无息贷款的方式助力学生圆梦大学。
「中西部协作计划省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为响应国家中西部协作计划招录工作,做好中西部协作计划省份贫困学生帮扶,针对被我校录取的、经学校资助中心认定的中西部协作计划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有机会(按照当年学校中西部协作计划总名额的30%进行补贴)享受由学校提供的学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