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少数民族医药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发布 新修订《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获国家统计局批准实施 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地区
首个少数民族医药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推荐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记者从参与起草的西藏藏医药大学了解到,该标准的起草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该标准为首个少数民族医药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西藏藏医药大学校长、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藏医标准化工作组组长米玛说:“《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遵从藏医学术理论本体、满足藏医临床诊断需求,将藏医疾病分为三大基因病等15大类和隆病等97节细类,并编制了藏医疾病名术语与分类代码表,规定了3000多种疾病的代码、藏医疾病名等。”
米玛认为,《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对于加强藏医药学术研究,提高藏医药国际化水平,规范行业管理,推动藏医药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促使藏医药在传承精华的基础上不断实现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获国家统计局批准实施近日,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准执行2025年版《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2022年首次获批以来,连续三年在全国范围内通过采用“统计调查”与“部门间数据共享”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中医药统计调查工作,开创了中医药行业统计工作的先河,对构建完善的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及时准确实现中医药数据采集、汇总、分析、管理和共享,提高中医药主管部门决策科学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足“十五五”中医药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与行业管理实际需求,以科学、规范、最小化采集为原则,对《制度》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修订与升级。修订后的《制度》既保留了中医药资源与服务、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等核心内容,确保统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又紧密对接行业发展新趋势、新任务,增加了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医类互联网医院发展、中医药涉外交流服务、中医类医院信息化建设和医改重点任务监测等内容。同时,对原有统计框架、指标内涵及统计口径进行了系统性优化完善。修订后的《制度》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色,强化服务能力监测,提升了数据时效性与可比性,为各级政府及中医药主管部门科学制定政策、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了更为可靠的量化支撑。
新《制度》的获批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将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为中医药科学管理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