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代码(ASH01)
01
错误信息
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XXX)申报退税日期(YYY)超过申报期截止日,未填报《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
02
疑点产生原因
纳税人为非需提供收汇材料企业,《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中“出口货物报关单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XXX)的退税申报日期(YYY)超过该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日期次年 4 月增值税申报期截止日,且在《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中不存在。
03
调整方法
尊敬的出口退税企业,请根据自身情况参考以下建议处理,具体情况如下:请检查本疑点对应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1.若出口日期、出口货物报关单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录入错误,请修改后重新申报。
建议处理方法:
首先,在【免退税申报】功能中点击页面上方步骤条“填写明细表”,跳转至“填写明细表”页面。
然后,在左侧菜单栏中点击“外贸企业外购服务免退税申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选择要修改的数据行次,点击“编辑”按钮,将对应字段修改成正确的内容。
最后,按照退税申报流程重新进行申报即可。